第 1 条(目的)
本条款旨在就 TRI-STAR TECH(以下称“本公司”)提供的基于 AI 的全球贸易支持服务“Bizglot”及其附属各项服务(以下称“本服务”)的使用,规定本公司与会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事项,以及服务使用条件和程序等基本事项。
第 2 条(用语定义)
本条款中所使用用语的定义如下。
- “本服务”指本公司以 Bizglot 品牌提供的实时多语言翻译聊天、买家搜索与管理(CRM)、商品目录、邮件营销、AI 内容(文案)生成及社交媒体渠道发布等一切服务。
- “会员”指同意本条款、与本公司签订服务使用合同并获得账户的人。
- “账户”指为识别会员并使用本服务,由会员设定并经本公司批准的电子邮件地址与密码的组合。
- “使用量”指付费订阅计划每月提供的服务使用权,在使用各项功能时按本公司规定的比例扣减的使用单位。
- “付费服务”指订阅套餐(月度使用权)等会员支付对价后使用的服务。
- “内容”指会员在本服务内发布、登记、传输的商品信息、图片、文本、消息等一切信息和资料。
本条未定义的用语,依照相关法令及一般商业惯例解释。
第 3 条(条款的公示与修订)
- 本公司将本条款内容公示于服务页面,以便会员轻松查阅。
- 本公司可在不违反大韩民国《条款规制法》《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促进信息通信网利用及信息保护等法律》等相关法令的范围内修订本条款。
- 本公司修订本条款时,将明示适用日期及修订事由,自适用日前 7 日起在服务页面公告。但若变更内容对会员不利或涉及重大事项,则自适用日前 30 日起公告,并通过电子邮件等电子方式单独通知。
- 会员不同意修订后条款的,可在适用日之前解除使用合同。本公司依前项进行公告、通知时已明确告知“若至适用日未表示拒绝意思即视为同意”,而会员未明确表示拒绝意思的,视为已同意修订后的条款。
第 4 条(条款外准则)
本条款未规定的事项及本条款的解释,依照退款政策、隐私政策等本公司另行制定的各项政策以及相关法令或商业惯例。个别政策与本条款冲突时,优先适用该个别政策。
第 5 条(使用合同的订立)
- 使用合同经欲使用本服务者(以下称“申请人”)同意本条款、按本公司规定的程序申请注册,并经本公司承诺而订立。
- 属于下列任一情形时,本公司可拒绝承诺或事后解除使用合同:① 冒用他人名义或信息,或填写虚假信息;② 过去因违反本条款而被解除使用合同;③ 意图违反相关法令或以不正当目的使用本服务;④ 因技术上或业务上原因难以承诺;⑤ 使用此前已解除使用合同(注销)的邮箱,在本公司规定的重新注册限制期间(注销后 72 小时)内再次申请注册。
- 本服务以支持企业间交易(B2B)为目的,申请人原则上应为经营者或其所属职员等以营业为目的的使用者。
- 未满 19 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注册本服务。
第 6 条(会员信息变更及账户管理)
- 会员可随时通过设置页面查阅和修改本人信息,注册时填写的事项发生变更时,应立即予以修改。
- 账户管理责任由会员承担,会员不得让第三方使用其账户信息。
- 会员知悉账户被盗用或被第三方使用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遵照本公司的指引。
- 对于未进行第 3 项通知或未遵照本公司指引而产生的不利后果,除本公司存在故意或过失外,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 7 条(个人信息的保护)
本公司依照相关法令的规定,努力保护会员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与保护,适用相关法令及本公司另行公示的隐私政策。
第 8 条(服务的提供)
本公司向会员提供下列各项服务。
- 实时多语言翻译聊天
- 基于 AI 的海外买家搜索、推荐及买家管理(CRM)
- 多语言商品目录的生成与管理
- 邮件营销的撰写、发送及效果分析
- 基于 AI 的内容(文案)撰写支持,以及向会员已连接的社交媒体渠道发布
- 本公司额外开发或通过合作向会员提供的其他服务
本服务原则上全年无休、每日 24 小时提供。但因系统定期检修等运营需要,服务可能暂时中断,此时本公司将事先公告。
第 9 条(服务的变更及中断)
- 本公司在具有相当的运营上、技术上理由时,可变更所提供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变更内容重大或对会员不利时,将事先公告。
- 发生设备维修、检查、更换,通信中断,天灾地变,第三方提供的服务(翻译引擎、搜索 API、支付代理等)故障等事由时,本公司可暂时中断服务提供。
- 免费提供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可依照本公司政策予以修改、中断、变更,除相关法令另有特别规定外,对此不作单独补偿。
第 10 条(付费服务及支付)
- 本公司可将本服务的部分内容以付费方式提供,套餐、价格、提供内容将公示于本服务内的价格说明页面。
- 订阅型付费服务在会员未解约的情况下于各计费周期自动续订,并向已登记的支付方式收费。会员可随时在设置页面取消自动续订;取消后,在已支付的使用期间届满前仍可使用付费功能。
- 付费服务的销售主体为本公司,支付通过本公司指定的电子支付代理机构(PG)PortOne 处理,境内银行卡经由 KG Inicis,境外银行卡经由 Payletter。支付过程可能同时适用该支付代理机构的条款,且支付代理机构可依本公司政策变更。
- 本公司上调付费服务价格时,将在适用日前 30 日予以公告,变更后的价格自公告之后到来的计费周期起适用。
- 公司可以限时促销价格提供付费服务,此时将在价格说明页面标明该价格为促销价格。促销结束后,公司将依前款进行通知并恢复正常价格;变更后的价格自通知之后到来的结算周期起,同样适用于现有订阅会员。
- 会员应使用具有正当使用权限的支付方式,因会员输入的支付信息错误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会员承担。
第 11 条(使用量)
- 付费订阅计划每月提供服务使用量(使用权),在使用买家搜索等各项功能时,按本公司规定的比例(各计划有所不同)从使用量中扣减。各功能的扣减标准公示于本服务内。订阅所提供的月度使用量有效期至下一次定期结算日,未使用的余量不结转、予以失效,且不属于退款或现金兑换的对象(剩余使用量本身不具有变现性)。
- 因注册、促销等无偿授予的使用量与订阅使用量分别管理,并可能适用本公司规定的有效期限(注册奖励自授予之日起 60 日,期限届满后未使用部分自动失效)。无偿授予的使用量不属于退款对象。 注册时无偿提供的使用量以邮箱地址为准仅提供一次,解除使用合同(注销)后以同一邮箱重新注册的情形不予提供。
- 订阅使用量不得兑换为现金,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出借或作为担保提供。
- 使用合同解除(注销)时,剩余的订阅使用量及无偿授予的使用量将失效,付费款项的退款依照退款政策处理。
第 12 条(撤回要约及退款)
- 付费服务的要约撤回与退款依照大韩民国《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等相关法令及本公司的退款政策。具体标准与程序公示于本服务内的退款政策页面。
- 根据相关法令,对于已提供完毕的服务或已使用的订阅使用量等货物等价值显著减少的情形,要约撤回可能受到限制。
- 因会员的归责事由(因违反本条款而受到使用限制、合同解除等)导致使用合同终止时,退款可能受到限制。
第 13 条(会员的义务)
会员不得从事下列各项行为。
- 在申请注册或变更信息时登记虚假内容的行为
- 冒用他人信息,或将自己的账户与第三方共享、转让的行为
- 侵害本公司或第三方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的行为
- 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复制、转售本服务或本服务所含数据,或以营利目的提供给第三方的行为
- 通过机器人、爬虫等自动化手段异常访问本服务或大量提取数据的行为
- 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令等相关法令,使用通过本服务取得的买家信息等数据的行为
- 对本服务进行逆向工程、利用漏洞或以其他方式妨碍其正常运营的行为
- 其他违反相关法令、本条款或本公司公告的使用政策的行为
会员应遵守相关法令、本条款的规定、使用指南以及本公司就本服务公告或通知的事项。
第 14 条(邮件发送等外联行为的义务)
- 会员利用本服务发送营利目的广告性信息时,应遵守大韩民国《促进信息通信网利用及信息保护等法律》以及适用于收件人所在国家的法令(如 EU GDPR、美国 CAN-SPAM 法)。
- 会员不得在未取得收件人事先同意或不具备相关法令许可的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大量发送广告性信息,并应立即处理收件人的拒收意愿。
- 发送目的、内容及收件人名单的合法性责任由会员承担。对于因会员违规行为引发的纠纷、制裁、损害,本公司不承担责任;因此致使本公司遭受损害时,会员应赔偿该损害。
- 会员向其已连接的社交媒体渠道发布内容时,应遵守各平台的使用条款及政策。经确认或有合理怀疑存在垃圾邮件发送或违反平台政策的情形时,本公司可不经事先通知限制该会员的发送、发布功能。
第 15 条(本公司的义务)
- 本公司不从事相关法令及本条款禁止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并竭力持续稳定地提供服务。
- 为使会员能够安全使用本服务,本公司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系统,并公示和遵守隐私政策。
- 本公司认定会员就服务使用提出的意见或不满属正当时,将予以处理,并将处理过程和结果告知会员。
第 16 条(知识产权及内容)
- 本服务及本公司在本服务内制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所有。
- 会员在本服务内登记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归该会员或正当权利人所有。但会员在本服务的提供、运营、改进(翻译、目录生成、邮件发送、预览显示等)所必需的范围内,授予本公司存储、复制、修改、翻译、传输、展示该内容的使用权。
- 会员保证对其登记的内容拥有合法权利;因内容与第三方发生权利纠纷时,责任由会员承担。
- 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会员不得以复制、传输、出版、发行、广播或其他方式,将本服务所含信息、数据用于营利目的或让第三方使用。
第 17 条(关于 AI 功能的注意事项)
- 本服务的翻译、买家搜索与推荐、内容生成等部分功能基于人工智能(AI)技术及外部数据,其成果为不保证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的参考资料。
- 会员在将 AI 成果用于签订合同、支付款项等重要决策之前,应自行验证其内容。对于因基于 AI 成果的决策(如翻译错误、买家信息不准确)所产生的损害,除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 买家信息系从公开来源等收集、加工而成,本公司不保证与特定买家达成交易、可联系性或回复率。
第 18 条(与第三方的交易)
本服务是支持会员与买家等第三方之间沟通和营销的工具,本公司并非会员与第三方之间交易的当事方。对于会员与第三方之间的洽谈、合同签订、款项支付、货物交付等交易的履行及由此产生的纠纷,本公司不予介入,亦不承担责任。
第 19 条(合同解除及使用限制)
- 会员可随时通过设置页面的账户删除(注销)功能或联系客户支持解除使用合同。
- 会员违反本条款规定的义务或妨碍本服务正常运营时,本公司可按警告、临时停止使用、永久停止使用等阶段限制服务使用,或解除使用合同。但违规行为重大或需采取紧急措施时,可立即永久停止使用或解除合同。
- 本公司限制使用时,将向会员通知其事由及期间,会员可就此提出异议。异议被认定正当时,本公司将立即恢复服务使用。
第 20 条(损害赔偿及责任限制)
- 本公司或会员违反本条款致相对方受损时,应赔偿该损害。但不存在故意或过失时不在此限。
- 在相关法令许可的范围内,本公司就本服务使用的赔偿责任总额以损害发生前 12 个月内该会员实际向本公司支付的使用费总额为限。但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不适用此限额。
- 对于会员的可得利益损失、营业损失、数据丢失等间接、特别、后果性损害,除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 21 条(免责)
- 因天灾地变、战争、基础电信运营商服务中止、难以解决的技术缺陷等不可抗力致本公司无法提供服务时,本公司免除责任。
- 对于因会员的归责事由造成的服务使用障碍,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 对于会员就本服务所刊载信息、资料、事实的可信度和准确性,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 对于因翻译引擎、搜索 API、支付代理机构、主机托管等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故障、中断、政策变更所产生的损害,除本公司存在故意或过失外,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 22 条(纠纷解决、适用法律及审判管辖)
- 本公司努力优先处理会员提出的正当意见或不满,会员可通过 cs@tri-startek.com 进行咨询。
- 就本条款及本服务使用在本公司与会员之间发生的纠纷,适用大韩民国法律。
- 有关本公司与会员之间纠纷的诉讼,向依据大韩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管辖法院提起。
第 23 条(语言)
本条款以韩语撰写,为方便会员可翻译为其他语言提供。韩语版本与译文之间存在差异时,以韩语版本为准。
附则
本条款自 2026 年 9 月 18 日起施行,适用于施行日之后订立的使用合同及既有会员。原条款(2026 年 8 月 29 日施行)由本条款替代。
关于本条款的咨询,请联系 cs@tri-startek.com。经营者信息:TRI-STAR TECH · A-813, 135 Gasan digital 2-ro, Geumcheon-gu, Seoul, Republic of Korea